市工商局出台《市工商局二○一二年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是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会议关于打造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城市的总体要求,市工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2]29号)文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了《市工商局二○一二年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首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工商的要求,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深入开展“治庸问责”行动为抓手,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拓宽服务范围,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生产和发展的突出困难、深层次问题,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政务环境,促进我市产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为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结合工商管理实际,市工商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总体方针,大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
(二)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加大微型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强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确定微型企业重点扶持领域,简化微型企业创办手续和申报流程,为微型企业的设立和运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构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建立面向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微型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微型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积极服务台资企业。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拟试行台商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台商可直接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研究制定武汉市关于台湾居民在内地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作意见。本着“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研究制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为台湾个体工商户创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
(四)围绕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资本特区”的工作目标,制定市工商局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资本特区”规范性意见。
二、创新服务机制,大力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履行工业项目市场准入并联审批主办单位职责,进一步做好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和服务业领域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工作。印发并严格落实《关于全面落实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新审批流程的公开承诺》,建立健全并联审批主协办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统一工作标准,制定标准化指南。向市民中心行政审批数据中心开放与三大流程审批相关的业务数据库,通过行政审批业务批转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信息比对、共享,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协同行政审批平台,全面完成对“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署,选派精干力量入驻市、区市民中心。将在武汉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逐步纳入星级管理,从社会诚信、服务水平、执业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进行星级评定,公布一批评定结果。
(二)不断拓展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融资方式,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通过积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出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继续做好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建立对重点企业的“一对一”定向联络机制。直通车大企业办理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限期办结率、服务满意率、跨部门共同办理的特殊服务事项限期办结率、服务综合满意率等“四率”要达到100%。对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办理,按照“即收即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主动服务,提供指导,当场办结。材料一时不齐全的,跟踪服务,尽快办结。
(四)努力推动城乡与区域经济统筹协调,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跨地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指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行为,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湖泊滩涂使用权等出资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途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五)完善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优化信息平台,提升工商企业档案查询点、企业及个体咨询平台服务效果,及时公告企业登记、变更、注、吊销信息.定期在市工商局网站发布月度、季度、半年、全年外资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加大信息服务政府决策、服务部门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发展动态、确定投资经营方向提供信息参考。
(六)支持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七)研发外资企业远程核准系统,进一步完善“就近受理+网上审批+远程核准”的委托登记管理工作模式。
三、加强行政指导,大力营造宽松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一)整合经济信息,指导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努力提升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公共服务功能,定期发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综合分析报告、动态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为外企投资提供参考;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做好服务企业的专题性的分析报告;深入开展广告业的调查,探索促进我市广告业发展策略。
(二)开展“百名干部走百户树百标”活动,引导我市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培育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饲料等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的特色农产业品牌。建立驰名商标百企培育库,对纳入驰名商标培育企业名单的,对该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将给予重点帮扶。
(三)服务我市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代政府起草《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帮助“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园申报国家级广告创意产业示范园区。
(四)坚持落实知名企业大走访制度。以我市驰名商标企业、省市著名商标企业、涉外涉台驰名商标企业为重点对象,通过上门走访,收集打假信息,了解打假需求,对相关假冒、仿冒侵权行为,迅速查处。坚持长效监管,大力推行知名商品厂商挂钩,建立假冒仿冒商品流向抄告、政企联手互动打假等长效机制,为我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警制管理。改进服务监管方式,对企业实行“零距离服务”和“远距离监管”。深入推行“三步式”执法程序,对因非主观故意,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违章且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的行为,予以警示并限期改正。限期内改正的,不给予行政处罚。对确需处罚的,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结合的原则,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处罚、合理行政。
(六)切实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对企业采取扣押、封存、查封经营场所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实施,并坚持做到慎用、少用。严禁未履行审批及相关程序,先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和场所,不得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及物品清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期限,无法定期限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不得随意拖延。
(七)充分发挥个私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第二届民营企业融资洽谈会,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开展“百亿送贷”行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四进”(进园区、进市场、进行业、进企业),提供面对面的融资服务。完善特约服务机制,认真开展会员服务需求调查分析,分门别类组织开展商务考察、产业对接、商务洽谈等服务活动,组织专家顾问团、维权律师团为企业经营提供智力支持和维权服务,根据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组织人才招聘和开展各类培训。进一步畅通会员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影响个私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情况专报,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环境的逐步改善。
四、加强行政执法,全面净化市场投资环境
(一)以公用企业、垄断行业、大型零售商为重点,依法惩治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及反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检查、行政指导、违法查处、企业及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以批发市场、节日市场、农村市场、现场制售食品门店(摊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按照线索查处率、案件办结率、执行到位率三个100%的标准和要求,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及时发现和清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以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为重点,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继续严打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市工商局2012年服务企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发动阶段(3月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服务企业办的有关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结合工商职责和企业需求,制定全市工商系统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层层组织发动。二是实施开展阶段(4月上旬—11月上旬)。各分局针对本工作方案,结合分局实际,制定相关服务措施,对辖区企业的扶持及服务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收集上报工作进展材料,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三是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下旬)。根据市服务企业办的安排,对各分局服务企业的政策落实及措施进行考核。对执行服务措施不力的,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最后,该方案对服务企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企业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服务企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力求将服务企业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比照市局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设立“大企业直通车”专门窗口,专人负责,切实解决企业在登记、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分局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要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分局要及时做好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有关情况上报工作,并宣传服务企业工作中的特色措施或办法及先进事迹,积极营造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