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11年度内资企业年检须知
一、网上年检企业范围
凡2011年12月31日前在湖北省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内资企业,均应参加2011年度企业年检。
二、网上年检申报时间
网上年检申报的法定时间为: 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初审通过后,应于15日内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全套原件(逾期不提交视同未申报),年检工作人员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原件无误后,当场为其办理年检手续。6月30日以后逾期申报年检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网上年检办理程序
1、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省工商局门户网站(网址: www.egs.gov.cn),从首页“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中点击“网上年检”,详细阅读年检须知后,点击“本事项网上受理”,点击“内资网上年检”,进入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首页(以下简称“申报首页”)。
2、在“申报首页”填写“企业名称”、 “注册号”和“密码”后,点击“登陆”。
※网上年检的初始密码为123456,企业应在登陆后点击 “修改密码”,及时重新设定密码并妥善保管。企业年检密码遗失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到注册大厅进行恢复。
3、首次申报的企业,登陆后点击“年检企业申报”,填写年检报告书及相关内容。
4、依次填写“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依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关数据)”,“非公党建情况”(私营企业填报),“代理人证明”等,并对照本须知第五部分关于应当提交材料的规定,将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本(扫描件)上传,每填报完一页内容后点击“保存”,最后点击“完成申报”。
※对没有条件制作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的,点击“申报首页”或“上传事项”页面中的“表格下载”,填报有关内容后上传。
※非公党建情况的填报要求:1、凡私营企业或自然人出资占股本51%及以上的公司,必须填报;2、党组织组建方式为联合组建的,必须填写该党组织书记所在公司的注册号;3、没有党员人数、预备党员人数的填“0”;4、填报的各数据项必须平衡。
※《网络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调查登记表》(附后)填报要求:1、在“登记事项情况”是否开办网站(店)栏选择填写“是”或“否”,凡开办网站(店)的企业均需填报调查登记表,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开办网站(店)情况逐一核查;2、从本须知的附件中下载调查登记表,逐一填报后与年检材料一并上传,网上年检材料初审通过后,在向年检机关提交纸质件时,提交纸质调查登记表。
5、申报完成后,我局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年检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签署“通过初审”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注明需要修改、补充的具体内容并退回,待企业修改完善后再行申报。
6、企业完成申报后,点击“年检结果查询”,实时查看年检初审结果或修改意见。
7、通过年检初审后,点击“年检报告书打印”。在打印好的“年检报告书”首页上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在“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应于网上年检初审通过之日起15日内,将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部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年检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报送我局注册大厅。
9、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无误后,签署年检审查意见,企业缴纳年检费,工作人员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后发还企业;企业提交材料与网上申报不一致,或缺少相关材料的,不予办理。
四、网上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制企业法人:
1、公司年检报告书;(填报)(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下列企业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②上市股份有限公司;③小额贷款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④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⑤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⑥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公司。(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
其他公司可以不提交审计报告,只需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生产经营或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 (加盖公章)
5、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非公党建情况;(私营企业填报)(加盖公章)
7、网络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调查登记表;(开办网站(店)的企业提交)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 (加盖公章)
已进入清算的公司只需要提交上述1-4项的材料。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企业年检报告书;(填报)(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生产经营或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加盖公章)
5、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络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调查登记表;(开办网站(店)的企业提交)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加盖公章)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需要提交上述1-4项的材料。
(三)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
1、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填报)(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网络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调查登记表;(开办网站(店)的企业提交)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及年检收费
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材料,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修改,否则不予受理。
企业办理年检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年检费用。公司制企业法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年检费收费标准为50元。
六、温馨提示
1、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应适当避开例如3月初、6月底等申报高峰时间,同时,也应避开每一天当中的高峰时段,充分利用24小时全天候申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