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讯
您的位置: 首页 > 工商资讯 > 税务代理 > 正文

房地产企业将商品房交给包销商 、如何缴纳营业税

时间:2019/12/6 18:22:43      浏览:34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84号)文件规定,在合同期内房地产企业将房屋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当按照“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也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