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讯
您的位置: 首页 > 工商资讯 > 工商动态 >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公告

时间:2018/11/21 20:11:18      浏览:2496

下列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已经核准设立(变更)登记。执照须由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领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凭书面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方可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