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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项目参考

时间:2013/9/24 6:47:08      浏览:3458

1.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 生产主管部门(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批准,公安部门核发《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由公安部门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2.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

4.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实行资格审查和 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 食品生产许可,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食品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6. 药品生产,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批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零售,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7. 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卫生行政部门;

8.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商务部核发《典当经营许可证》;市公安局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9. 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保险公估机构,保监会核发《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监会核发许可证;

10. 商业银行、信用社及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结汇、售汇业务由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11.    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监会;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证监会;

       期货业,国家证监会:许可证;

 12. 农药生产,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13. 动物诊疗,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14.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经营,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15. 种畜禽生产经营,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6. 电力供应,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

17. 煤炭经营,1、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2、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

18. 兽药生产、经营,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19.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20.   粮食收购,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21. 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22. 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23.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职业中介许可证》;

24. 设立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批准文件《认证培训机构设立批准通知书》;

25.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批准,贸易工业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

26. 免税商店设立,海关总署:未规定具体审批形式;

27.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申请制造属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重点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制造其他计量器具,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或者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依法确定的市、县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修理计量器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28. 直销企业及其分之机构(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直销经营许可证》;

29. 电子认证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30. 烟草业:1、烟草制品生产;2、经营烟草制品批发;3、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4、经营烟草制品零售;5、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6、开办烟草零售市场;7、烟叶收购站(点),1、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2、烟草制品批发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3、零售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烟草专卖部门的地方由上级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5、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或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销售业务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6、开办烟草专卖品交易市场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7、烟叶收购站(点)设立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31.  城市管道供水经营项目审批,水务局颁发特许经营授权书;

32.  报废汽车回收,省经贸委核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33.  机动车维修,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含危险品运输)、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从事港口经营,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航空运输,①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核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②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核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省内跨市单船载货量1000吨以下的水路运输经营权及市内水路运输经营权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运输许可证;

     国际海运,1、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核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2、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3、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核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4、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

35. 电影制作业, 1、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核发《摄制电影许可证》;2、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核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3、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由区文化局审批,核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36. 印刷(不含复印)企业设立、变更,《印刷业管理条例》 文化主管部门《印刷经营许可证》;

37. 音像制品业,文化主管部门《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1、音像制作单位设立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初审,2、市内连锁经营企业的设立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批;省内连锁经营企业的设立由省文化局审批。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设立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3、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4、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由区文化局审批,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38. 出版业(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由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的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业(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出版物印刷或复制业务,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出版业(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连锁经营、发行、批发、零售),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连锁经营业务、总发行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批发由市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零售由区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出版物进口,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设立,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

  出版地图、测绘,地图出版由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9. 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 ,文化主管部门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环保核发环保批准文件《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消防局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娱乐场所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的变更不需要前置审批;

40.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变更,区文化部门审批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1. 文物经营(设立文物商店、文物收购、销售),省文物局《文物经营许可证》;

42. 互联网服务业(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区文化局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局、消防、网监部门办法相关的批准文件;

43.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省级以上电信主管部门核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4. 国内旅行社(含分社)设立,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5. 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县级以上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同意;

46. 拍卖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文物拍卖由国务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文物拍卖许可证》;

47.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48.  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邮电部邮电管理局;

49.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

50.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更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51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含合并、设立分所),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 小额贷款公司审批,金融办出具的资格证书;

53 出国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由教育部商公安部审批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由公安部审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由劳动保障部审批《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

54.   旅馆业,公安部门《特种行业许可证》;

55.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6. 民用枪支制造、配售,制造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合法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

57. 制造销售弩和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项目,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公安厅、局的批准文件办理登记注册,省级公安部门核发批准文件;

58. 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邮政行业管理部门,《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

59.  基础电信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0.   价格评估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文件

61.   商用密码产品,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62.  报关企业,直属海关: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证件;

63.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建设局许可后向燃气企业核发《深圳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向燃气企业分支机构核发批复文件;

64.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广电总局和国务院新闻办的批准文件;

65.  开办清真餐馆、企业资格的审核,民族宗教事务局清真证明;

66.  公章刻制业设立审批(深圳公安局经营刻制行政印章、专用章、个体工商户及印章刻制),公安局《特种行业许可证》;

67.  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

68.  开办、改变及注销机动车停车场、停放点,公安局;

69.  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批发仓储商务部;零售贸易工业局,《批准证书》;

70.  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省公安厅批准文件;

71.  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卫生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2.  医疗美容许可(包括举办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卫生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3   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业,1、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由市文化局初审、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2、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4.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属于第二种类型),体育、公安部门批准;

75.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公墓(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中外合资公墓) ,市民政局的批准文件、市政府批准文件;

76.  食盐生产、批发,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

77.  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生产、装配、加工贸易,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核发项目批准文件;

78.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1、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设立由文化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由信息产业部审批3、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由信息产业部审批;

79.酒类生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

80.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盐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地质矿产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81. 通信企业,邮电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82.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电子工业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83.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

84.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跨省、省内),跨省: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省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85.  无线电台(站)设立,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86.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初审,无线电管理机构;

87.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电管理机构;

88.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鲜茧收购资格证书;

89.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核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90.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91.   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颁发许可证;

92.    铁路工业产品制造及铁路计算机连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核发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93.    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核发《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许可证》;

94.   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海事局;

95.   专利代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96.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97.   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制造、维修工厂海关核准证书》;

98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援外物资企业资格文件;

99 .   经营性测绘业务,国家测绘局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100.  特种设备

    1、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3、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气瓶充装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10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国家人防办:具体审批形式未有规定;

10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103.   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形式未有具体规定;

104.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销售在公安机关备案;

105.   信息安全产品生产销售,公安部许可证;

106 . 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7.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108.   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109 .   举办学校(普通民办学校、武术学校),1、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2、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开办武术学校由市体育局审批,《社会力量办学可证》;

110 .    房地产估价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111.    渔业捕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捕捞许可证;

112.    水产苗种生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

11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批准文件;

114.    煤炭开采生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管理部门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

115.    木材经营、开办木材市场,林业主管部门《木材经营许可证》;

116.     外币兑换业务,外汇管理局的《备案通知书》及《银行授权书》;

117.     设立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民政局;

118 .   代理记帐,财政局《代理记帐许可证书》;

119 .   在保税区设立企业,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文件》;

120.    在大工业区设立企业,大工业区管委会审批文件;

121.    限上投资项目立项初审,国家发改委

122 .   羊绒收购生产加工出口,政府指定部门;

123.    棉花收购加工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机关颁发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

124 .   棉纺业,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批准文件

125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