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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4/30 21:21:19      浏览:1147

   一、基本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私经济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的企业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施行政监督管理。 
   (3)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政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6)组织管理电子商务,网络经营等特殊交易行为,组织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 
   (7)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组织管理经济合同鉴证。
   (8)组织商标管理工作加强商标印制行业管理,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9)组织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10)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部门由局机关及下属17家二级单位组成,分别是: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江岸分局、江汉分局、桥口分局、汉阳分局、武昌分局、洪山分局、青山分局、东西湖分局、汉南分局、蔡甸分局、江夏分局、黄陂分局、新洲分局、武汉经济开发区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化学工业区分局。下属单位17家分局全部为行政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三) 人员情况
   市工商局系统共有编制3756人,其中:行政编制3557人,事业编制199人。在职实有人数3592人,其中:行政人员3414人,事业人员178人。离退休人员1236人,其中:离休37人,退休1199人。
   二、2013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43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5,738.07万元,往来可用资金2,695万元。
   201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4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169.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26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568.72万元,往来可用资金2,695万元。
   三、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的主要方向
   主要用于:工商系统办公楼物业管理费、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的购置、更新、维护;执法车辆的更新、打击假冒伪劣、黑网吧、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查处商业贿赂;对流通领域的各类食品、商品抽检批次的样品购置费和送检费;办公用房及工商所新建、购置、装修与修缮;12315指挥中心聘用的受理全市消费投诉接线人员的工资及五险金;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小餐饮、白条肉等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工商规费上缴上级支出;企业登记注册各类证照的印刷费;商标的申报、市著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创建及商标侵权的查处;对各类违法广告的监测与查处;市场网格化巡查和信用分类监督管理;消费维权联络站建设;开展职能业务工作不可预见的支出及与工商职能相关的重大的突发事件支出和超出日常强度的重大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