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时间:2024/4/29 20:04:56 浏览:628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不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不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七)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八)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九)经营设备清单;
(十)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通过当地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的,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转交申请人经营地工商所受理。